果蔬出口企业看过来 质量安全研讨会之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主办的出口果蔬质量安全研讨会暨企业座谈会于2017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科学构建认证制度体系,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特别邀请了来自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国内的相关领导和专家详细介绍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制度以及安全体系。来自美国FDA驻华办公室食品安全助理主任Patrick Bowen先生在发言中详细解读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的“果蔬安全法规”,即针对果蔬企业所制定的法规要求。法规的内容可以帮助出口企业深入了解美国对出口的果蔬产品的具体要求,因此对国内的出口企业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又称“FSMA”,自2011年发布以来,对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设有7个配套的法规,其中“果蔬安全法规”就是其中的一个法规。果蔬安全法规主要针对的产品是供人们生食的水果和蔬菜,这些水果和蔬菜在最终被食用之前不会再经过加工。FSMA将果蔬生产到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的整个流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环节做为防范对象,特别关注那些被识别为微生物污染的潜在的一些条件和操作。具体的关注点和安全标准针对以下方面:农业用水、动物源生物土壤改良剂、相关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卫生、包括设备、工具、建筑物和卫生消毒在内的标准、与种植有关的饲养动物和野生动物的标准、包括种植、采收、包装以及储存活动的标准、芽菜产品的安全标准。FSMA对上述环节针对各种不同的产品和生产流程都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Bowen先生在演讲中也提到,上述法规正式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26日,并且针对不同的申请者,法规给予了不同的合规期限。不同的农场根据规模大小分别有2-4年的过渡期,针对水质的合规期限则为4-6年。另外上述法规涉及的产品不包括芽菜(发芽类蔬菜),FSMA对芽菜有一套另外的法规标准。

针对上述安全法规,FDA还发布了或者即将发布一些相应的配套指南,FDA也会通过其教育培训和技术支持合作伙伴来进行相关的教育和推广。FDA还提供专业的“果蔬联盟专业课程”来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相关法规。在谈到出口产品到美国的企业是否需要出具第三方认证证书时,Bowen先生介绍到,“不是每一个出口到美国的产品都需要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只有当FDA认为某种产品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时才要求出具第三方认证证书。目前FDA还没有要求任何一种产品出具第三方认证。不过在某些情况下,FDA会在其网站公布进口警告,其中会表明某些产品或者某个企业的产品检出受到污染,另外FDA每月还会发布被拒绝入境的产品名单供相关企业参考。

中国目前是美国市场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之一,出口产品包括果汁、加工的以及冷冻和新鲜的水果和蔬菜,新鲜的大葱、生姜和蒜出口比重较大。年出口总额达到了14亿美元,占美国市场6%的市场份额。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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