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中国果蔬提质升级 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先行

近年中国食品农产品国际贸易快速增长,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复杂,而国外亦不断提高食品准入门槛。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战略,即在一定区域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为目标,采取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等手段对农业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程监控, 以保障质量安全。自从2009年开始示范区建设以来,目前全国已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一共236个,其中水果蔬菜类示范区164个,占总数的7成。全国除西藏外,都建立了果蔬出口示范区,其中山东省有41个,排名全国第一。

通过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行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通过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初级农产品生产和加工 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完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等,建立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推动辖区食品农产品种植、 “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据统计,国家级示范区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100%,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示范区农户收入普遍增加二到三倍。

质检总局在2014年还出台六项便利化措施帮助示范区内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

(1)简化备案注册程序。国家级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可直接给予备案或注册登记;
(2)优先对外推荐注册。国家级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要求的,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
(3)便利出口检验放行。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据企业自检自控情况和检验检疫监管情况,对国家级示范区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给予出口检验便利措施;
(4)推动境外通关便利。质检总局择优向境外推荐国家级示范区,推动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来自国家级示范区的食品农产品给予通关便利等优惠措施;
(5)加大技术服务力度。检验检疫机构应定期对国家级示范区的企业及技术人员和开展技术培训,并提供进口国家或地区最新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咨询服务;
(6)协调政策经费支持。检验检疫机构应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若要申请成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与检验检疫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2)根据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标准组织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并验收合格;
(3)所申报产品应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较大比重、具有特色示范作用,年出口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美元;
(4)地方人民政府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
(6)示范区建设申报的产品在区域内应实现管理上的全覆盖,体系有效运行。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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