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实施统一植物检疫措施,中国果蔬出口遭遇挑战

欧亚经济联盟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包括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尔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五个国家。2017年欧亚经济联盟发布了《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海关关境和海关边境应检产品和应检项目的统一植物卫生检疫要求》(第157号决议)、《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检疫对象统一的清单》(第158号决议)和《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内保障植物检疫的统一规定和标准》(第159号决议)三个法规,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在此之前,欧亚经济联盟尚没有统一的植物检疫措施规定,各成员均采用本国的植物检疫法,如俄罗斯的《植物检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哈萨克斯坦的《植物检疫法》,白俄罗斯的《植物检疫法》等。决议生效后,植物产品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均需遵守新的统一规定。决议覆盖范围比较广,包括植物种子,繁殖材料,蔬菜,谷物,水果,切花和花蕾,木材等。以上范围涵盖了中国向欧亚经济联盟出口的所有植物和植物产品。近年来中国蔬菜和水果对上述国家的出口增长迅速。果蔬出口企业需要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操作,应该要加大对欧亚经济联盟新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在田间管理,有害生物防控到后期处理等,均按照欧亚经济联盟最新要求进行。如法规规定,苹果属、梨属、榅桲属新鲜果实,不得带有梨小食心虫、桃小食心虫、苹果食蝇等、来自美澳型核果褐腐菌的非疫产区和非疫生产区等。但是事实上,梨小食心虫、桃小食心虫这两种有害生物已经在国内广泛发生,并且容易随果实传带。出口企业需要从生产到后期加工全过程采取防控措施,防治这些有害生物的发生,并且在出口前采取措施保证货物不得带有有害生物。

2014年到2016年,中国向俄罗斯出口的水果和蔬菜每年在10亿美元左右,其中2016年对俄罗斯苹果出口达11.4万吨,1.14亿美元分别比,2015年增加33.8%和34.1%。梨出口达3.6万吨,价值3079万美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44.4%和44.3%。向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额也超过1亿美元,吉尔吉斯坦在0.5亿美元左右,对白俄罗和亚美尼亚果蔬出口较少。

欧亚经济联盟成立后,各成员间的产品可以互相交流。对哈萨克斯坦农业而言,加入欧亚联盟后,本国生产的大量瓜果逐渐打开了广阔的俄罗斯市场,也带动了哈萨克斯坦本国种植业的发展。欧亚经济联盟间的贸易互通,以及这几个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了一些影响。但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间果蔬贸易仍将处于高速发展中,中国尤其是在品种上,季节上互补的产品和高端果蔬上占有优势。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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