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 • Sunsa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进口。
允许进口的乌兹别克斯坦扁桃仁是指由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种植的扁桃仁为原料,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经挑选、清洗、干燥或其他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输华扁桃仁不得带有下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苹果蠹蛾、葡萄花翅小卷蛾、霍氏长盾蚧、扁桃仁蜂和大丽花轮枝孢。输华扁桃仁不得带有活虫及添加或混杂的其他杂质。
输华扁桃仁应使用烘箱或烘干机等热加工机械进行脱水加工,加工过程中应剔除霉变粒。方应对输华扁桃仁的原料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出口等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符合双方所在国家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防止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输华扁桃仁到达中国入境口岸后,中国海关将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合格后准予进境。中方在输华扁桃仁中发现存在违反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议定书》规定的情况,中国海关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并将违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报乌方。
图片来源:pixabay
2025国际果蔬报道 保留所有权利
转载请与国际果蔬报道联系获得许可并注明源自国际果蔬报道
主题: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