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和越南水果又处风口浪尖

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一则有效期为6个月的《关于台湾柠檬的警示通告》,起因是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台湾柠檬中连着3次检测出农药残留物超标,而针对这次农残超标柠檬的整治措施是提高抽检比例至20%,而且还对同一包装厂或同一品牌实施批批扣检,合格后才能放行,反之则销毁。

5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发布一份《要加强越南和泰国的部分水果检验力度的警示通告》,有效期为一年。警示通告详细解释了加强监督力度的原因:广西检验检疫局和福建检验检疫局分别在进口到中国的越南香蕉和火龙果还有泰国火龙果上查到了寄生性有害生物,这些有害生物均被归类为寄生范围广泛,危害性强的品种。通告上提到的措施要求全国各地的检验检疫部门要对进口的越南香蕉火龙果以及泰国火龙果加大现场抽查力度和密度,要仔细的翻查果实成品,如果发现有疑似的症状,应立即带回实验室做鉴定,而且此期间整批货物不得离港,如果症状属实,货物则可能会被退运或者销毁。

其实关于进口动植物检验检疫的警示通告,国质监总局定期就会发布,但很少带有加强力度这个词,但这看似普通的警示通告后蕴藏着何等意味呢?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在意料之中。抛开贸易上的事不讲,回观中国最近的国际形势和动态,你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道理,对于海上主权的争夺和反服贸运动产生的影响多少会波及到每个行业。

据悉,越南32个省的火龙果总种植面积超过了25,000公顷,年产量超过了50万吨,越南全国71%的火龙果是出口到中国的。台湾因为农业转型,水果产业异军突起,站到了台湾农业的60-70%的比重,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质量成为了优质水果输出地,优质水果有凤梨,柠檬,芭乐,释迦,木瓜,芒果等,而其主要的水果出口市场也是中国。此次警事通告的公布,势必会对两地的产业发展和出口贸易产生不小的影响。

其实长久以来,一些东南亚国家出口到中国的水果,由于其科技水平有限,一些消毒熏蒸设施十分简陋,难免会夹带一些不符合检疫要求的生物。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自然躺着中枪。所以,应了近期一句比较时髦的话,要在中国做生意,一定要看新闻联播,要和中国做生意,一定别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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