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开始!水果蔬菜生产销售均需“持证上岗”

2026年2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落地实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键配套制度,其落地将重塑果蔬行业生产流通逻辑,推动行业从粗放经营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本质上是兼具身份识别和责任承诺双重属性的凭证,既是果蔬产品的“质量身份证”,也是生产经营主体向社会作出的“安全承诺书”。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明确的凭证管理,实现果蔬质量安全全流程可追溯、全环节可监管。

生产端是《办法》实施的核心影响领域,政策将通过刚性约束倒逼果蔬生产主体强化源头质量管控。《办法》明确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必须依据自身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结合自检或第三方检测的合格结果开具合格证;同时需按生产批次完整记录并留存相关信息,存档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这一要求从制度层面清晰界定并压实了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将推动生产主体主动建立涵盖种植管理、投入品使用、采收预处理等环节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从源头筑牢果蔬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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