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准入缅甸夏威夷果

9月22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关于进口缅甸夏威夷果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夏威夷果进口。

缅甸的夏威夷果主要种植在掸邦,其次是克钦邦、钦邦和曼德勒省,种植总面积12000多英亩。其中,掸邦Ywangan地区种植的夏威夷果每年春、秋季各收获一次。

公告显示,允许进口的缅甸夏威夷果,是指由缅甸境内种植的夏威夷果的果实为原料,在缅甸境内经去外皮、干燥、挑选等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带壳的坚果。

输华夏威夷果不得带有下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谷斑皮蠹、薇甘菊、刺蒺藜草和飞机草。输华夏威夷果应使用烘箱或烘干机等干燥机械进行脱水加工,不得带有活虫以及添加或混杂的其它杂质,加工过程中应剔除虫果、霉变果、果皮、杂草籽等。

缅方应按中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要求对输华夏威夷果生产、加工、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将符合要求的企业推荐给中方。中方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注册。输华夏威夷果原料应来自经缅方确认符合相关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并予备案的种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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