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自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支持企业基于商业考虑从美国进口商品。这是中美贸易摩擦以来第三次排除申请,也美国进口坚果和水果产品首次被纳入排除名单。
本次被纳入排除名单的坚果和水果产品包括:鲜或干的未去壳阿月浑子果(开心果)(HS 08025100),鲜或干橙(HS 08051000),鲜葡萄(HS 08061000)和其他鲜樱桃(HS 08092900)等四种产品。2018年以来,上述四种产品和大多数美国进口坚果和水果商品一样经过了3轮加税,分别是2018年3月针对美国232条款的反制措施15%,2018年7月针对301条款反制措施25%,和2019年9月再次针对301条款的反正措施10%,总的额外税率达到50%。本次加入排除名单后,可以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即25%和10%的额外关税可以免除。免除后加上基础关税,开心果为20%,橙子为26%,鲜食葡萄为28%,车厘子为25%。
接近两年的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高额关税,使得大部分美国进口坚果和水果都受到了影响。以上述四种产品为例,对比2017和2019年的贸易数据,除了开心果有所增长,其他水果进口都是大幅下降。2019年橙子的进口量为2.9万吨,货值3816万美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56.4%和55.9%;2019年鲜葡萄的进口量为1904吨,货值604万美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88.7%和88.4%;2019年车厘子的进口量为1.4万吨,货值8869万美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47.8%和48.0%。只有开心果保持增长,2019年开心果的进口量为47.8万吨,货值6418万美元,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172.9%和132.1%。关税排除的实施无疑对水果进口是直接的利好。
具体的排除流程为,拟签订合同从美国采购并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主体,根据已公布的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及自身需求,通过排除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s://gszx.mof.gov.cn)按要求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填报信息,结合第一、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情况,组织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并通过排除申报系统等方式,及时将排除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主体。相关申请主体,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进口核准金额范围内的商品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超出部分不予排除,需自行负担加征关税。核准前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对在进口合同中明确规定且数量在10%(含)以内的溢装商品,也适用上述排除措施。检验检疫等其他进口监管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具体排除商品名单可详见财政部网站(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18_3470901.htm)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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