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百家水果店售卖“库尔勒”香梨被起诉

11月21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称,因卖香梨时使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有水果销售商说,因为22块钱一箱的香梨被罚6000块钱,卖了三十多年水果了,从来没听说过水果也侵权。

库尔勒香梨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表示,从2018年起,协会开始对全国范围内侵权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的行为进行维权,目的是规范行业。今年8月库尔勒香梨协会在公众号发布《关于库尔勒香梨协会会费收取和商标授权的声明》。根据声明描述,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是“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协会合法收取会费,办理“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为:会长单位10000元,常务副会长单位8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会员单位2000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是成立于1994年的社会团体,该协会于1995年6月申请“库尔勒香梨”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1996年11月7日,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11月6日。近几年,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全国各地多家水果店铺。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库尔勒香梨协会涉及的司法案件有801宗,开庭公告864条。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库尔勒香梨协会作为“库尔勒香梨”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要求未经授权使用商标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如果商家以“库尔勒香梨”的名义售卖其他产区产品,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协会提到的缴纳会费获取授权,是否合理呢?

无独有偶,近期“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也由于商标纠纷和收取会费问题引发社会关注。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不能据此收取所谓“会费”。“潼关肉夹馍”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库尔勒香梨”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几年随着库尔勒香梨的名气越来越大,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假冒库尔勒产区的香梨。正宗的库尔勒香梨需经过原产地注册,对于侵权的假冒水果,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也是保护水果品牌的重要方式。既要打击侵权,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不让水果销售商蒙受损失。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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